中央一号文件:巩固拓展农村居民医保参保成果,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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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2月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 *** 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见》提出,巩固拓展农村居民医保参保成果,健全连续参保激励约束机制,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

  此前在2025年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2024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约13.27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94713.73万人。

  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医保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2024年8月,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制度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群众还不能很好地在常住地参保,居民医保筹资机制还不够完善,参保群众连续参保缺乏激励,中断参保也缺乏制约,基层工作人员难以掌握未参保人员的准确数据,一些群众对基本医保的共济性质、保障功能、优势好处、疾病风险等情况还缺乏必要的了解。

  近年来,为了支撑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国家在对居民个人每年参保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同时,财政对居民参保的补助进行了更大幅度的上调。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同时,为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近年来,全国多地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进行了探索,大致分为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和提升门(急)诊更高支付限额两种主要激励手段。

  2024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全国层面明确了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

  其中明确,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可降低大病保险更高支付限额;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更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更高支付限额。同时,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

  此外,该文件优化筹资政策,推进居民医保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保持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合理的比例结构。对特困人员、更低生活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参保按有关规定给予分类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