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支公司被罚 人保财险开年已累计12度收监管处罚

频道:德宏点播 日期: 浏览: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0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发布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泉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财务数据不真实。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分局对该支公司罚款18万元;对朱煜警告并罚款3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026年1月22日公布2025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行政处罚情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宁波市北仑支公司”)拒绝客户使用现金支付方式办理投保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之一款第三项、第四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一项,对人保财险宁波市北仑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并处0.8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6年1月19日公布的塔城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额敏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套取费用。塔城金融监管分局对该支公司罚款6万元;对杨新锋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6年1月16日公布的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随州金融监管分局对机构罚款52万元;对肖博、高勇、张先伟、姜锐警告并罚款共计8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6年1月13日公布的梅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故意夸大保险事故损失程度牟取不正当利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责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改正并处罚款17万元。对吴建尤给予禁止进入保险业1年的行政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6年1月12日公布的驻马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驻金罚决字〔2025〕77-79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存在四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农险理赔平均赔付;二是虚列车险与农险费用;三是虚挂中介套取费用;四是保险宣传销售违反监管规定。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总经理赵春阳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农险理赔平均赔付、虚列车险与农险费用、虚挂中介套取费用负有责任。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驿城区支公司客户经理赵芳芳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保险宣传销售违反监管规定负有责任。驻马店金融监管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52.4万元,对赵春阳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对赵芳芳警告并处罚款4000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6年1月9日公布的海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东金罚决字〔2025〕13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海东金融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和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万元。韩涛(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循化支公司社会医疗保险服务部团队长)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5年;张凌珺(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支公司社保理赔分部团队长)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5年;汪鑫(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支公司辅助人员)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5年;闵晓荣(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白志翔(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杜大庆(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王先刚(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马继宗(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健康保险事业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6年1月7日公布的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陕金罚决字〔2025〕98、99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未按规定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且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陕西金融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市分公司警告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警告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6年1月6日公布的吉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虚假列支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及费率、违规跨区域开展保险业务。吉林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罚款79万元,对王志强、王雪杉警告并罚款共计19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6年1月5日公布的江门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列支虚假车险手续费。江门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罚款21万元。对陈焯燕给予警告,并罚款4.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6年1月4日公布的遵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遵金罚决字〔2025〕40-45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播州区支公司虚列业务宣传费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支公司虚挂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播州区支公司经理杨江玉、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播州区支公司综合部经理邓丽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播州区支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支公司经理申讯、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支公司直销团队经理万启兵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支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遵义金融监管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播州区支公司罚款23万元,对杨江玉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邓丽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支公司罚款11万元,对申讯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万启兵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6年1月4日公布的无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跨区域经营车险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无锡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2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支公司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无锡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2.5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支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无锡金融监管分局对其罚款5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崇安支公司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无锡金融监管分对其罚款27万元。无锡金融监管分局对郭臻伟(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支公司副经理) 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杨力(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支公司经理) 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荣丽华(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崇安支公司副经理) 警告并罚款5.5万元,对卢勇其(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总经理) 警告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