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晚,司尔特( *** )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司尔特披露的2021年年报、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徐劲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徐劲律师专栏)
暂定索赔条件:
于2022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司尔特 *** 入口)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库存股的还要打印出库存股数)。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 *** 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 *** 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