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催收大王被催收!永雄集团遭银行及自家创始人追债共计超5000万,公司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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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催收大王被催收#!永雄集团遭银行及自家创始人追债共计超5000万,公司回应】#永雄集团遭追债超5000万##永雄集团回应遭追债# 红星资本局3月24日消息,昔日国内更大的催收公司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以下简称“永雄集团”)如今正被追讨债务。日前,永雄集团发布公告称,正面临两项借款纠纷案诉讼,一是被长沙银行金城支行起诉,要求立即偿还拖欠金城支行的借款本金与利息、罚息、复利共计3472万余元。另一项则是被永雄集团创始人谭曼告上法庭,要求公司偿还其1587万元借款。公告贴出的民事起诉状显示,长沙银行追讨的这笔贷款源于2023年底签订的更高额度4000万元的授信合同,为获取于2024年初发放的资金,永雄集团及其关联方几乎将所有核心资产作了抵押。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这些资产涵盖了长沙高新区芯城科技园的总部11套房产,同时牵扯出永雄系另一家关联公司——长沙裕邦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其名下位于长沙市新领地公寓的9套房产也被抵押。此外,永雄创始人谭曼及其妻子周小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周小芳名下长沙湘江世纪城的高档住宅也用于抵押。永雄集团曾两次展期将还款日延至2025年12月31日,并在展期合同中重新约定了利率。但仍未能偿还剩余本金。除了外部银行追债,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永雄集团创始人谭曼也于3月23日提起诉讼,要求永雄裕邦偿还1587万元借款。诉状披露,这笔资金主要用于自2023年以来处理公司的善后事务和 *** 相关开支。3月24日,红星资本局致电永雄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两起诉讼均以公司公告为准。当红星资本局追问,为何创始人、大股东谭曼也起诉了公司时,对方表示,这是他个人隐私,公司不便回应。对于大股东起诉自家公司的行为,股权领域专业律师王晓营向红星资本局分析称,股东对公司的债权在没有抵押的情况下也属于普通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样按比例清偿。大股东在公司破产之前起诉公司有可能是赶在破产前取得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债权。这样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就可以尽快申报债权得到破产管理人的确认。但永雄集团的公告也透露,公司已无力偿还债务。在谭曼提交给法院的附件中,一份盖着公章的《欠款证明》显示,截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欠款1587万元已无力偿还。红资本局注意到,永雄集团已完成多次更名。天眼查APP显示,原“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变更为“湖南永雄裕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公司“湖南卫成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也改为“新化卫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