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涉欺诈发行面临 *** 的处罚,部分股民可索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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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3月3日,浙江向日葵( *** )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该公告披露,因向日葵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向日葵给予行政处罚。

  陈宇霞律师提醒,凡在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之间买入向日葵股票,且在2025年12月26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向日葵索赔相关损失(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的为准)(向日葵 *** 入口)

  违法行为

  浙江证监局经调查认定,东尼电子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2025年 9月22日,向日葵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兮璞材料)100%股权、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兮璞材料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定制化代工+自主生产”相结合。截至披露日, 兮璞材料自有工厂仍在建、 尚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 且主要产品系标准化产品,前述主要盈利模式存在误导性陈述。

  向日葵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之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

  索赔相关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日葵因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投资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

  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认定,凡在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之间买入向日葵股票,且在2025年12月26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向日葵索赔相关损失。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陈宇霞律师的观点,不作为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

  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准备一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从之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

  2、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 *** 费

  如委托律师 *** ,该类案件一般为风险 *** ,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无需支付律师费。

  (本文由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宇霞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陈宇霞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成功 *** 股民诉超华科技、圣莱达、三房巷、亿晶光电、天翔环境、祥源文化、中兵红箭、獐子岛、长园集团、索菱股份、中润资源、延安必康、大东南、联建光电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陈宇霞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