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索赔持续推进 此前部分股民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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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易事特(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易事特,代码:300376)证券虚假陈述案持续推进。

  曾 *** 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易事特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受损股民仍可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4年12月31日,易事特公告收到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 *** 查明:易事特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 *** 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决定:对易事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金额不等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控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据 *** 息显示,此前已有部分易事特股民一审胜诉,目前二审中。

  2026年1月19日,易事特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我们已 *** 多批投资者提交起诉材料。”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易事特股票,并在2023年5月11日收盘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易事特 *** 入口)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18年3月1日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 *** 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 *** )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之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